
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,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,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(不限户籍及居住地)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。请尚未接种人员在7月31日前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。
二、7月31日前,全县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省市驻东单位干部职工(含临聘人员)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(有禁忌症除外),实行“接种清零”。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主管监管群体人员“应接尽接"的主体责任,实行清零计划,未“应接尽接”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。
三、自7月16日起,全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居民小区、医疗机构、车站、景区景点、监所、敬(养)老院、学校(幼儿园、托儿所、校外培训机构)、宾馆、酒店、商场、超市、银行、保险、通信、供水(电、气)、加油站、农贸市场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影剧院、KTV、网吧、健身房、政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“三码联查”(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),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详细登记,动员其及时接种。自8月1日起,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(有禁忌症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)进入上述场所。入境及中高风险地区入东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期,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需接种疫苗,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。
四、8月20日前,全县各个阶段(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必须完成接种,凭接种记方可办理秋季入学手续,否则,暂缓入学。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必须完成两针剂接种。
五、自8月1日起,全县门诊(住院)病人及住院陪护人员需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,方可入院诊疗和陪护,急诊、有禁忌症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。
六、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,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牢记“勤洗手、常通风、戴口罩、少聚集”四大措施,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。
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14日
责编:张钰茜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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